[江苏-如皋] 花木之都 长寿之乡
[返回首页] [网站管理] [规模企业申报系统]
  繁體中文 网上留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如皋市高明镇人民政府
Aninvestment To GaoMing Town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阴转雨夹雪 气 温:1~5℃ 风 速:东北风3-4级转4-5级 紫外线:最弱
今日天气指数: 穿衣指数 冷 感冒指数 极易发 晨练指数 不宜 [中国气象局:2009-1-6] 刷新
 
走进高明 镇区新闻 领导班子 服务机构 规章制度 名企推荐 党建动态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This text is replaced by the Flash movie.FLASH插件安装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镇政府领导分工
镇政府文件
专项规划
人事任免
镇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报告
镇政府应急预案
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政策
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的发放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计划生育政策
其他
最新招商项目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高明镇原胜利计生办招投标公告
2008-9-23 16:06:34  来源:如皋市高明镇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或查看所有评论]
 


为盘活政府集体资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原胜利计生办整体出让,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胜利计生办情况
原胜利计生办位于胜利镇区东侧,耐火厂对面,主要资产有楼房7间3层(含楼梯间)前排沿街面平房4间,占地2.6亩(附占地平面图)。
二、投标方案
1、所有愿意出资购买人于2008年9月26日18时前带200元报名费及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财政所领取标书。
2、本次资产转让采取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明标暗投,除原承租人以外,其他所有报名者参与投标,政府确定标底,标底为36万元,出价为36万元以上(含36万)为有效报价,投标人一次性出价。并确定第一阶段的最高出价者;第二阶段按照原承租人优先受让的原则,与原承租人进行议标,若原承租人出价等于或高于第一阶段最高出价,则原承租人优先取得资产受让权,若原承租人报价低于第一阶段最高出价,则第一阶段最高出价者中标。
3、中标者在2011年4月1日取得房子的使用权在这之前,采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子仍属租给原租赁人,购买者只能获取租金收益,租金据原租赁协议确定。
三、招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投标方在开标前必须现场查看原胜利计生办的资产,认真阅读投标书。
2、一旦中标后,中标方须即时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招标要求在3日内交全出让费。
3、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若单方面毁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
5、看房联系电话:87399019。



中共高明镇委员会
高明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一主题: 如皋市双燕丝毯厂 [2008年9月23日]
下一主题: 高明镇:打好翻身仗 实现新突破 [2008年8月28日]
相关新闻资讯  
  □高明对应征青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008年11月26日]
  □高明镇农村公路招标文件 [2008年11月24日]
  □高明镇区规划图 [2008年9月28日]
  □高明镇镇区规划图 [2008年8月21日]
  □生物质热解燃油项目的合资合作 [2008年8月14日]

苏ICP备05048119号
共被访问[40730]次 当前在线:[13]人 版权所有 2006 © 如皋市高明镇人民政府
网上留言(BLOG) 地址:如皋市高明镇人民路8号
Powered by:电子政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