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盘活政府集体资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原胜利计生办整体出让,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胜利计生办情况 原胜利计生办位于胜利镇区东侧,耐火厂对面,主要资产有楼房7间3层(含楼梯间)前排沿街面平房4间,占地2.6亩(附占地平面图)。 二、投标方案 1、所有愿意出资购买人于2008年9月26日18时前带200元报名费及5万元投标保证金缴财政所领取标书。 2、本次资产转让采取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明标暗投,除原承租人以外,其他所有报名者参与投标,政府确定标底,标底为36万元,出价为36万元以上(含36万)为有效报价,投标人一次性出价。并确定第一阶段的最高出价者;第二阶段按照原承租人优先受让的原则,与原承租人进行议标,若原承租人出价等于或高于第一阶段最高出价,则原承租人优先取得资产受让权,若原承租人报价低于第一阶段最高出价,则第一阶段最高出价者中标。 3、中标者在2011年4月1日取得房子的使用权在这之前,采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子仍属租给原租赁人,购买者只能获取租金收益,租金据原租赁协议确定。 三、招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投标方在开标前必须现场查看原胜利计生办的资产,认真阅读投标书。 2、一旦中标后,中标方须即时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招标要求在3日内交全出让费。 3、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若单方面毁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 5、看房联系电话:87399019。
中共高明镇委员会 高明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